时间:2024-10-14 14:35:52
小说《结婚三年不回家,军婚也得离》,由作者顾桑独家倾力所创作完成的,文里的代表人物有姜柠沈墨,小说内容梗概:见沈墨低眉顺眼的给她戴手表,想到刚才自己那莫名的小情绪,姜柠突然觉得自己挺白眼狼的。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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姜柠从身上摸出一方帕子,拉着霍志奇的手给他手心手背的擦干净,“这样不就不脏了。”
把手擦干净,这孩子果然没那么抗拒了。
姜柠牵着霍志奇进院子时,正巧跟回来的沈墨碰上。
“志奇。”沈墨看见被姜柠牵着的小家伙有些诧异。
“沈叔叔。”霍志奇礼貌的打招呼。
“你怎么在这儿?”沈墨看见他身上脏兮兮的,裤腿上还破了个洞,蹙眉问,“这是怎么了?”
姜柠解释,“刚刚有几个小孩儿欺负他,我就给带回来了。”
沈墨拧眉问,“谁欺负你了?”
霍志奇低着脑袋,一副逃避回答的模样。
沈墨还想追问。
姜柠适时开口,“好了,孩子有自己的小心思,他不想说就算了,我们吃饭吧。”
姜柠先带着霍志奇去洗漱了一下,再到堂屋吃饭。
一进屋霍志奇就闻到了肉的香味,一双雾蒙蒙的眼睛都亮了。
正是长身体发育的年纪,霍志奇一天只能吃两顿饭而且还吃不饱,肉又全都被王小天和王小地吃了,根本轮不上他。
他最幸福的日子就是姜姐姐教他英文的那几天,每天中午都不用挨饿,还能吃到肉。
可是后来知道姜姐姐是沈叔叔的媳妇儿,他就不敢去了。
姜姐姐和沈叔叔也有自己的日子要过,他一个别人家的孩子,不应该去打扰他们的生活。
姜柠去拿盆盛米饭的空档,沈墨夹起一片肉放到了霍志奇的碗里。
霍志奇愣愣的看着碗里那么大一片肉,这是他第一次看到那么大一块肉。
王婶婶家也经常有有肉吃,但每次都是菜多肉少,肉还很小一块,最多只有面前碗里这一块肉的五分之一。
“怎么不吃?”
沈墨见他愣愣的看着碗也不吃,就问了一句。
霍志奇其实不太敢吃,在王婶婶家里,王婶婶就很少给他吃肉。
都是把肉先给了王小天和王小地,心情好的时候才会给他一块肥肉吃。
姜柠端着一盆新鲜出炉的大米饭走进屋,就见那小家伙一双大眼睛看着她。
?
看着她干嘛。
姜柠把一盆饭放到桌上,然后伸手拿起霍志奇跟前的那个碗。
霍志奇见她把自己面前那个放着一大片肉的碗拿走,眼底掠过一抹失落。
他刚低下头,一碗热腾腾,颗颗分明的大米饭放到了他的跟前。
霍志奇呆呆的看着眼前还冒着热气的大米饭。
姜柠还怕他吃不饱,盛饭的时候,还往下摁了摁。
“怎么不吃?快吃,不够还有。”见他呆愣的盯着碗,姜柠催促他,又夹了两大块肉放到他冒尖的碗里。
霍志奇这才拿起筷子吃了一口气。
肉被蒸得软烂,入口即化,霍志奇眼睛都亮了,大口大口的吃饭。
夹肉的空档沈墨已经拿着饭勺给姜柠打了一碗饭,姜柠从善如流的端着碗吃饭。
沈墨夹起一片肉先放到了姜柠碗里,然后才开始吃。
扣肉刚出锅的时候光闻味道就让人食欲大动,现在吃到嘴里,好吃到连舌头都要吞下去。
肉用来下饭,菜汤就是用来解腻的。
一顿饭吃下来,三个人都满足。
姜柠胃口不大,但自己做的扣肉好吃,也多吃了点。
沈墨饭量大,一碗接着一碗,旁人看见只会惊讶他的饭量大得惊人,甚至还担心这饭量养不养得起。
但姜柠知道他们当兵的常年训练,体格摆在那里,少吃一点都不行。
志奇也吃得很快,但姜柠很快就注意到这孩子只会扒拉着碗里的大白米饭,根本不会主动夹菜。
寄养在别人家里的孩子心思总会敏感一些,姜柠也不戳穿他的敏感,见他碗里没菜就给他夹菜。
沈墨原本吃得还挺香的,见媳妇儿一直给志奇那小子夹菜突然觉得碗里的肉没那么香了。
看着桌上的空盘行动,姜柠感觉到一股满足感油然而生。
当自己做的饭菜被人一扫而空,这就是对她厨艺的最大认可。
吃完了饭,霍志奇那小家伙主动跟沈墨一起收拾碗筷。
沈墨倒是没有阻止,家务活什么的男孩子就该从小培养。
姜柠也没闲着,在院子里走来走去的消食儿,时不时的往厨房那边看一眼,厨房那边一大一小两个身影,竟让姜柠生出一种奇怪的感觉。
人生百态,最后都是柴米油盐酱醋茶。
有丈夫,有个乖巧听话的孩子。
一家三口的既视感。
高挂的太阳洒落到院子里,经过那棵大树零星斑驳的落到地上,挥散那些思绪,姜柠猛吸一口清新的空气。
这个年代的空气质量,是现世早被污染得浑浊的空气不能比的,怪不得这个年代的人都长寿。
姜柠百无聊赖之际看到被开垦好的荒地上那些杂草还没有除,她拿过一个簸箕正欲要把那些杂草扒拉进去。
刚要扒拉那些杂草手下就一空。
手里的簸箕被拿走了。
沈墨看着她说,“我在家你就别干这些脏活。”
沈墨本来想自己把这些草处理掉,见志奇站在一旁无所适从的模样,他道,“志奇,过来把草弄到这里面,然后端到后院去。”
“不用,我又不是不能干,他一个孩子......”姜柠话没说完,就被志奇兴冲冲的打断了。
“来了。”志奇快速小跑过去,生怕被姜柠抢了活干似的。
姜柠话卡在喉咙。
行吧,那她也乐得轻松。
接着姜柠就走到秋千那儿荡了会儿。
除草的差事交给了志奇那小家伙,沈墨则是出了院子,很快就扛着一袋东西回来。
等他把那袋东西倒出来,姜柠才知道那是水泥。
沈墨动作麻利的把水泥搅拌好,然后脱了外套就开始给水池涂抹水泥。
拔草她还能干,这事儿她真干不了。
沈墨做事时,利落认真,姜柠目光不自觉的落到他身上,打量着他。
男人脱掉了外套,里面就穿着一件军绿色背心,没多久汗水就浸湿了他胸前大一片。
背心贴紧在他的皮肤上,若隐若现的勾勒出胸肌的弧度,他的肌肉线条流畅得就像是雕刻出来的,每一块都散发着男人的魅力。
手臂和肩膀随着他的动作移动着,肌肉紧实可见。
姜柠不自觉的咽了咽口水,又想起今天一早看到的香艳场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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