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人公叫明崽的小说叫《晚风春树》,这本小说的作者是佚名倾心创作的一本古代言情风格的小说,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,文笔极佳,实力推荐。小说精彩段落试读:我是个穿越女,穿到了一个两岁奶娃娃身体里,她走路不小心磕到了脑袋,一命呜呼了。我来时顶着满头鲜血怀疑人生,然后就被我娘哭嚎着抱去村口大夫家了。等等!村口?村口???为什么别人穿越不是侯府千金就是后宫妃嫔,而我穿越却是村口大妞啊?...
跟我一起打扫院子的姑娘是个身子差的,走两步就要咳嗽一阵,咳完了就眼角泛红盯着院门口发呆。我合理怀疑她在偷懒,这一天天下来,她干的活还没我一半多,拿的银子都是一样的。我好亏,但我不敢偷懒。
来这半个月了,那什么王爷的一根头发丝儿都没见着。莹莹姑娘现在也不咳嗽了,管事的说,她要是再咳那就得回家去了,万一把病传染给王爷那可是要掉脑袋的。
一个月了,管事的给我发了20两。我美滋滋蹲在角落里看了又看,20两!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呜呜呜呜呜。
莹莹看着我冷哼道:「真没见识!」
「莹莹,你发了月钱没有啊?」
她没回我,我懂了,肯定是她偷懒被发现了,现在一文钱都没发,她嫉妒我,我不跟她计较。
又过了几天,管事的把我跟莹莹叫过去。
「待会要去见贵人,你可得仔细着点,惹了贵人生气,可没好果子吃!明白了吗?」
我迷糊点点头。
管事的带我们往正堂走,一边走一边交代。
「昨夜王爷回来,伺候的丫鬟不老实,惹了王爷不高兴,王爷说这贴身伺候的他自己来选。今早带你俩也过去瞧瞧,可别说我没给你们机会。」
莹莹听了连忙点头,还顺手从衣袖里摸出个银锭子塞到管事的手里。
我……我是来打工的,还得给他钱?不合理不合理。于是我就当作没看见,低头看着莹莹的衣摆不说话,好在管事的也没说什么。
正堂外面已经有几个年轻姑娘出来了,一个个唉声叹气,还有的满脸不甘。看她们的衣着打扮,我好像明白了,这不是来选丫鬟,这怕是来选妃的吧!
我还是老老实实打扫院子好了,一个月20两已经很不错了。这么多人都不过关,哪里轮得到我。
我和莹莹一起进了正堂,主座上一个男子支着下巴好整以暇看着我们,偷瞄了一眼,没看清楚,但好像是个帅哥。
「你们两个,谁愿意近身伺候?」
听这声音,稳了,绝对是个帅哥。我在心里暗暗想,但是没吭声。照我的经验来看,离贵人越近越危险,万一哪天打碎了杯子被剁了手可怎么办?打扫院子比在家洗衣做饭带孩子轻松多了,一个月还有20两,还要什么自行车啊!
就在这时,我听见莹莹矫揉造作的声音:
「伺候王爷是奴婢的福气~」
天地可鉴,她平时跟我说话可不是这个调调。不过她走了,我岂不是要一个人打扫那么大院子?算了,也没差。
「你呢?」
我不太愿意。但这话能直说吗?
「奴婢也愿意。」
「好,那便是你了!」
哈?什么鬼?这福气我不要啊!我在原地,脑子里划过一条弹幕:救救我救救我救救我救救我。
管事的把莹莹带了下去,她走前还狠狠瞪了我一眼。我明白了,现在该她一个人扫院子了哈哈哈哈哈哈看她还怎么偷懒!
「过来。」
我不情不愿走近,这才看清他的脸,一袭墨色镶边刺绣长袍,脸庞犹如雕刻般冷峻,墨眉似剑,一双眸子幽深至极。
这王爷有点东西。
我在心里杂七杂八想着,空气中一片寂静。咋回事啊?怎么没人说话?我忍不住抬眼去瞧,一下就撞进他眼里,我的脸轰地一下就热了。
咱不丢人啊王霜秋,这家伙长这么好看,我浅浅脸红一下很正常的,我在心里这么安慰自己。
他捏住我的下巴,左右端详了一会,又收回手开口:
「还算标致。」
讲真,这一刻我觉得他稍微有点瞎,不是我吹,这十里八村我就没见过比我好看的。就算来了知府府上,遇见莹莹她们,我的容貌都不逊色半分。
我心里觉得自己算是个仙女,也许是他没文化,我好歹都会两个形容词呢。但我不敢说话,来时姑姑就叮嘱我,管好自己的嘴,不然容易被打。
于是我低下头一言不发装害羞,主要是他这话我实在没法接。
好在他也没计较,只说:
「日后你就在我跟前伺候,最好别有什么不该有的心思。」
「那个……」
「有话不妨直说。」
「月钱几何啊?」
我也不想问的,之前都有20两,现在动下脑子就知道,里头伺候肯定比外面扫地的钱多吧,不然怎么一个个都来……嗯……面试啊。
他有些惊讶的看了我一眼,又沉思了片刻:
「本王给你一百两!」
哇!哇!好家伙,不愧是贵人,一出手就是五倍啊!一个月一百两,一年就是一千二百两。干完这一年,后半辈子都不用愁了。这不是贵人,这是财神啊!
「王爷放心,奴婢一定伺候好王爷!」我目光炯炯看着他,暗暗在心里保证,哼,一分钱一分货,这不得让你感受感受什么叫做无微不至、宾至如归。
网友雨点xuelan点评:佚名的小说,有耳目一新的感觉,不落俗套,非常喜欢,故事情节精彩,非常好看!
网友釹亻錵侞夢点评:晚风春树这书是一本不可多得的神作,我也看了四五年小说了,小说界的套路也都见了一遍。但看到这本小说却给了我眼前一亮的感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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