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角叫盛晚傅璟夜的小说叫《嫁给病秧子后,我冥界大小姐身份藏不住了》,这本小说的作者是溜溜米糖写的一本现代言情小说,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,文笔极佳,实力推荐。小说精彩段落试读:“小孩,醒醒……不要睡……”黑暗里,俊美的少年低磁温柔的嗓音落在晕迷的女孩耳边。女孩想醒来可是身体很痛,浑身都是伤口,疼的没有力气。眼皮也抬不起来。她只能挪动干枯的唇瓣,虚弱说:“渴……”她想喝水。...
宾利车缓缓从林荫道间驶来,开车的禾城一眼就看到前面的劳斯莱斯。
而劳斯莱斯边站着一个漂亮灵动的绝美古典韵味的女孩。
禾城看得一怔,差点分神。
这车是老爷子的。
用来接亲,而那个漂亮女孩应该就是他家爷的小媳妇了吧?
禾城调查她资料的时候,看过她照片。
果然有些人,照片很漂亮,但真人比照片更是美好几倍。
“傅爷,前面好像是盛晚小姐。”禾城踩了刹车,慢慢靠近劳斯莱斯。
正在后座闭目养神的男人,抬起冷艳的眸看向车外站得旗袍古典小美人。
那双从来都是充斥着冷感和气压的眸子,瞬间闪过一抹异样。
这个女孩……怎么有种让他无法控制的熟悉感?
这种熟悉感……很窒息。
傅璟夜凝起眸端详了一番,又淡淡收回眸色,他生命已经倒计时。
这样的小姑娘,看着还小,未来可期,不该被他困住。
“问问她怎么停车?”傅璟夜收回眸后,拿起身旁的iPad。
手指点开屏幕,开始查看公司邮件。
他想趁着还活着,多为老爷子分担点。
“是,爷。”禾城解开安全带,下车。
快步走到盛晚面前,恭敬又客气地问道:“小少奶奶,怎么下车了?”
“因为我脚疼,可能坐不惯哪辆车,请问,我可以和傅爷坐一辆车吗?”盛晚软糯糯又故意乖巧柔弱地说。
禾城低头看一眼盛晚细白的脚踝。
上面没有红肿?
小少奶奶这是为什么脚疼?
当然,他也不敢多问,点点头先回宾利车,敲敲后座的车窗。
傅璟夜降下车窗:“爷,盛小姐说脚疼,想坐你这辆车。”
傅璟夜闻言,抬抬好看的冷贵眸,又看向那个站在那边的女孩,淡淡说:“让她过来吧。”
正好,他先和她聊聊这个联姻的事。
禾城点头,快速走回盛晚那边:“小少奶奶,请。”
盛晚没动,小脸耸拉着,看起来有些娇气又柔弱,声音也是拿捏地恰到好处地甜和软乎乎:“我的脚真的很疼……可不可以让傅爷抱我?”
“可以吗……”
这么软乎乎的女孩子,没有男人能拒绝。
禾城是单身狗,根本没法抵御。
耳朵一红,先去问傅璟夜了。
傅璟夜听后,俊眉一挑,手指拨动一串很昂贵的紫檀佛珠,有些似笑非笑般地淡淡说:“这盛家找回来的小可怜,比我想象的娇气。”
还以为她是那种畏畏缩缩。
不怎么敢乖戾娇气的主。
没想到……
禾城也觉得。
但他这里没有贬义的意思。
他就觉得这样娇气柔柔的小少奶奶真是让人喜欢的要命。
他家爷真应该好好和她相处。
“傅爷,那要……”禾城问。
傅璟夜丢下手中的iPad,推开车门下车。
他一下车,周围的气场就变得异样。
傅璟夜虽然有严重的心疾,但只要不是在犯病的时间,他的气场和平时无异,很令人畏惧。
接近190的身高,俊美非凡的脸。
尤其他最近一年礼佛,身上沾染了很多佛气。
整个人像高高在上的高冷佛子。
让人有种想亵渎却不敢玷污的冲动。
这世界美男太多。
但只有佛子。
才是最令人想拉下神坛的主。
这是盛晚第一次面对面见傅璟夜,比她在照片上看得更让她心动。
当年在山崖底,她受伤严重,无法看清他的脸。
之后她去神药谷。
嬷嬷给她看了傅璟夜的资料。
上面有他的照片。
气质绝尘,俊美异常,每一处都似天匠雕琢。
那一刻,她知道,这个男人是她的,也必须是她的。
“傅爷。”盛晚拉回思绪,仰起小脸。
声音软糯糯像裹着糖霜的草莓。
好听。
傅璟夜听了眸子顿时一眯。
这……小孩真是诱人。
“要抱吗?”傅璟夜开口,声音低磁如大提琴音滚到盛晚耳膜。
盛晚点点头:“要。”
“嗯?真不知羞?”傅璟夜被她迫不及待地一声嗯弄得眸子再度眯了一下。
他真是有些摸不准这个女孩的想法。
他们应该是第一次见?
不至于爱上他?
傅璟夜琢磨着,盛晚软软开口:“我是爷的女人了呀?”说完,眼神下意识看向了傅璟夜身后以及四周。
小狐闻到的那些人在哪?
怎么看不到?
小狐的嗅觉不会有假的。
盛晚观察了几秒,打算往后看一看。
忽然一到95K的激光狙击枪在那片梧桐叶间一闪而过一到红线。
红线闪得快。
如果没有训练过,普通人根本看不到。
但是盛晚训练过。
自然看到了。
所以也就在狙击枪开枪的一秒时间。
盛晚以最快的速度扑到了傅璟夜坚实的怀里。
柔软的娇躯瞬间迸发出最大的爆发力,将傅璟夜按倒在了宾利车前端的引擎盖上。
一瞬,她整个人呈保护姿态趴在傅璟夜身上,护着他。
随后,不过0.2秒时间。
‘砰’一声。
一颗尖头子弹从远处袭来。
嗖嗖嗖从他们面前穿过,直接射进了马路边的梧桐树干上。
“禾城,拿枪!”傅璟夜反应过来了。
眸色一冷,一个翻身,将娇小的盛晚压在了自己的身下。
虽然他还没打算和这个小孩要白头偕老。
但显然,刚才她救他一命。
他是男人,字典里只有护着女人,没有被女人护着的法则。
禾城很快去拿了枪。
盛晚被傅璟夜按在他身下,男人虽然有心疾但依旧强壮的身体如巨石压着她的小身子,这感觉很微妙的。
盛晚眨着眸定定看着近在咫尺的男人,他身上有佛香还有好闻的墨汁清香,混合独属于他的浓烈的荷尔蒙。
让人骨子里有些蠢蠢欲动。
盛晚下意识轻轻呼口气,结果她小口里呼出的热气。
刚好落在他性感微凸的喉结。
男人喉结本能滚动了一下。
盛晚正好看到。
这喉结上面居然还有一颗很小很粉的小痣?
真的好看也性感!
想舔一口这个小痣是怎么回事?
盛晚心猿意马想着舔一口他的小痣的事。
完全忽视了周围的危险。
不过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。
傅璟夜的人已经控制住了那几个暗杀他们的人。
可惜,他们嘴里藏毒。
被抓到后,直接咬破毒药自杀了。
看起来是问不到这次暗杀的主谋了。
傅璟夜起身,手指顺带拉了一把躺在引擎盖上的女孩的手。
盛晚随他一块起身。
禾城收起枪,说:“傅爷,他们都死了。”
“看得出是谁派来的?”傅璟夜问。
禾城摇头:“看不出,他们都是平民装扮,但是他们的枪是米国智库那边新款95K的激光银弹枪,子弹穿透人肌肤后能马上让人化为血水。”
杀伤力比普通枪威力大,造价高,一支要10万美金,折合人民币,大约70万一支枪。
所以智库那边是量产,全球共出售100支。
这次暗杀的三人居然拿了三支这样的枪,可见背后金主多有钱?
傅璟夜敛眉,忽然舌尖轻轻抵了抵下颚冷淡说:“我的新婚夜送我这个大礼,我大概知道是谁了。”顿了顿,低头看向乖巧站在自己身旁的女孩。
傅璟夜对她有点别样看法了,低声问:“刚才,是怎么知道有人要暗杀我?”
网友鯖諷吹萩点评:嫁给病秧子后,我冥界大小姐身份藏不住了写的非常不错,是我喜欢的类型,文采丰富,情节精彩,人物性格缔造的很棒。挺你。
网友眼泪似琉璃般闪耀点评:这书嫁给病秧子后,我冥界大小姐身份藏不住了真的超级好看,人物性格很有看点,剧情非常精彩,充满期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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