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鹊起的笔下,《玫瑰疤痕》成为一部引人入胜的现代言情作品。主角宋清泽谭玥的命运曲折离奇,通过独特的视角和精彩的情节展开,引发读者对人性、命运等深刻的思考。本书以其扣人心弦的叙述方式和丰富多彩的情感描写而闻名。我的后背有一条狰狞的长疤,是十年前替继妹挡下的。十年前,她差点被人贩子拐走,是我拼死救下了她,却给自己留下了一道丑陋的疤痕。那时,继妹总是哭着跟我道歉,又一边安慰鼓励我说,这疤很快就会淡去。我信了她的话,对她也愈发的好,却没想到自己救下的竟是个白眼狼。在与竹马宋清泽的订婚宴上,她当众揭开我的伤疤,陷...。
我爸越说到后面,表情越不自在。
提到这里,我突然想起在国外,看到有关谭玥与宋清泽的桃边新闻。
什么豪掷千金为她买度假别墅,又报道谭玥是他养的金丝雀。
这样阔绰的手笔,谭玥当然不想要打理公司琐碎事,巴不得早点嫁入豪门。
我爸意识到谭玥已经女大不中留,便想让我回国,替他打理家族产业。
可他的公司早就中看不中用,估计临倒闭就差一步之遥了。
我可不想浪费大好青春在这公司里,替别人卖命。
当年我爸当着众人的面前,直接斥责我,扬言我给他丢人,不算他的女儿。
我怎么会忘?
我拒绝了我爸,又让他安心疗养,临走之前,我看着我爸说:
“公司最近业绩不行,股市也跌了,资金都不够用,爸你节省点吧,我已经让人将你从私人独立病房转移到三人病房了,也好有人给你做伴。”
我爸心高气傲,当即就气得喘不过气来,骂我混账。
我从医院回来,又去了本市最大上市公司的设计部上班。
出色的业务能力让我成为公司最耀眼的存在。
可这耀眼的背后,却是承受了多少个日夜的痛苦折磨。
我没有忘记当初下着大雨被赶去国外的狼狈情形,甚至连一个住处都没来得及找到,蜷缩在酒店大厅里冻了一夜。
那个时候,谭玥顶替了我的位置,与宋家交好,成为了人人艳羡的对象。
这样的对比,我怎能不恨?
由于我是高价聘请的设计师,所以我的办公室有个人休息间的待遇。
我来到休息间,对着浴室的镜子,半褪衣衫,欣赏自己后背的暗红野玫瑰,纹在了疤痕处,完美遮挡了这处丑陋。
远远望过去,神秘中透着性感,像是有无尽的魅力诱人触碰。
十年前,我第一次知道自己还有个妹妹,很是激动。
我一直幻想有人能在空荡的大别墅里与我做伴,于是便对继妹百般的好。
在她被人贩子拐走的时候,我挺身而出,想方设法救她。
却被人贩子用刀划了一道,鲜血淋漓,触目惊心,留下了永远也消不掉的伤疤。
事后,谭玥总是哭着跟我道歉,又安慰鼓励我说,这疤很快就会好的。
我信了她的话,真心实意的对她好,换来的却是一个养不熟的白眼狼。
一想到继妹的所作所为,我就恨得咬牙切齿。
我满意的欣赏背后刺青,就听到桌子上手机震动。
电话接通的一瞬间,低沉磁性的男人声音传了过来。
“接的好慢,旁边是有别的男人绊住了你的手吗?”
我没理会他的生气打趣,让他有屁快放。
电话中的男人是在国外帮助过我的傅晏,我背后的刺青也是他找人设计的。
他说:“裂缝中生长的玫瑰最迷人。”
某种程度来说,他曾救赎过我,让我重拾信心。
傅晏在电话那端顿了一下,法国与国内有时差,想必他才刚醒。
“只是提醒一下你,你是我滋养的玫瑰,在我回国前,安分等我,别想着你那不值钱的竹马。”
我冷哼一声,直接挂断了电话。
傅晏这个人,神秘又慵懒,慵懒中又透着一股极强的占有欲。
我知道他喜欢我,但我要吊着他的胃口,要让他一次次将心掏给我,才算得上喜欢。
毕竟,男人是不可信的。
我在大众中知名度越来越高,也积攒了不少粉丝。
但他们只知道Sini,不知道谭宁昕。
我设计的各款衣服也被那些富家**不断追捧,甚至一衣难求。
更别说谭玥这样虚荣善妒的人了。
从谭玥接机那天开始,我就知道她欣赏Sini设计师名下的品牌服饰,不然也不会一件老款衣服还拿来穿。
我让薛晴帮我在宋清泽和谭玥面前散播消息,说Sini设计师已经回国了,下周会在国内大型时装秀上露面。
到时候宋清泽一定会带着女朋友谭玥来参加的。
果不其然,不过两天就听到了薛晴的好消息。
“哈哈哈笑死我了,你不知道我在姐妹那边说Sini的事,谭玥有多激动了,估计眼巴巴的都想见你一面。”
“真想看你马甲掉落那天,他俩震惊的样子了。”
我点点头,喝完杯底最后一口咖啡。
挂断电话后,就看到傅晏又在闹小情绪,发了许多条信息。
可我偏偏只回他其中一条信息,要让他心痒难耐。
就在这时,宋清泽的电话打过来了。
我没有犹豫,直接接通了他的电话,听到了那熟悉清亮的男声。
“宁昕,你回国好几天了,没有回家吗?”
我有些意外,看来他这几天还挺关心我的动静的。
“宋清泽,你到底想说什么?挽留的话就不用了,我挺忙的。”
宋清泽声音一顿,突然笑了出来,有些无奈道:
“你变化好大,以前总是温顺乖巧,现在说起话来也会气人了。”
网友我把我唱给你听点评:作者鹊起写的挺朴实,贴近现实,不像其他现代言情文千篇一律
网友蓝天白裙少女点评:玫瑰疤痕写的不错,情节很好。
1玫瑰疤痕
我的后背有一条狰狞的长疤,是十年前替继妹挡下的。十年前,她差点被人贩子拐走,是我拼死救下了她,却给自己留下了一道丑陋的疤痕。那时,继妹总是哭着跟我道歉,又一边安慰鼓励我说,这疤很快就会淡去。我信了她的话,对她也愈发的好,却没想到自己救下的竟是个白眼狼。在与竹马宋清泽的订婚宴上,她当众揭开我的伤疤,陷...
闺蜜婚礼上。伴郎团在休息室对我男朋友起哄:「顾少抓紧,小心叶初她学新娘子,无缝衔接个更好的下家。」男朋友淡淡驳斥:「我俩不会分手。」我满意的转头离开。身后又传来他的声音。「新娘子有才有貌有事业,她要啥没啥。「我已经是她能够到的天花板了。」五分钟后,我当着所有人的面。拒绝了他的求婚。不久,蓉圈小少爷收...
我养了三年的男朋友,说好要来我家订婚,却迟迟没有出现。一觉醒来,我魂穿到了他身上。
陆雨晴,一位现代女性,意外穿越回古代后的生活和挑战。她在一个贫穷的家庭醒来,决心利用自己的现代知识和能力改变自己和家人的命运
苏语冰如墨般漆黑的瞳仁里霎时间有了波澜。他控制不住的走上前,将下颚抵在夏虫肩膀上。“夏虫,跟我服个软不可以吗,只要你让我开心,你现在所经历的,我都可以让它到此为止。”喷涌在耳垂的气息发烫,将夏虫的感官无限放大。
萧立站在廊下,忽然想起来,少年时,他还不是皇帝这宫里的每一条宫道都有他与姜舞娇相携走过的背影。姜舞娇那时候指着高挂的灯笼问他:“萧立哥哥,你看这大红灯笼像不像新娘子出嫁的时侯挂的?
本站所收录所有小说作品、小说评论、用户上传内容或图片等均属其个人行为,不代表本站立场
如有内容侵犯您的合法权益,请及时与我们联系,我们将第一时间安排处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