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说主人公是谌颐陈平戈的小说叫做《甩了男神十年后》,这本小说的作者是佚名写的一本现代言情风格的小说,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,文笔极佳,实力推荐。小说精彩段落试读:陈平戈大概四岁的时候,妈妈才带她回老家,见外公外婆。爸爸妈妈带着她,不自在地走进外公外婆家,外公外婆生硬地接待。那种凝固般的深陷沼泽地的气氛,她现在还记得。年幼的她成为了缓和气氛的工具:平平叫外公叫外婆、平平让外婆抱抱、平平表演下唱儿歌……外婆带着笑容走过来,递给了她一个热乎乎的奶瓶,说:喝喝看,这......
陈平戈忧愁到傍晚,满屋子搜索可能会有的针孔摄像头,一直忙到傍晚,接到了沈丰的电话。
“你到哪里了?”
陈平戈这才想起来,今天是沈丰妈妈的生日。
“快到了快到了,”陈平戈看着谷歌地图,那条蜿蜒向前的蓝线,敷衍着说,“……15分钟后能到。”
沈丰敏锐地捕捉到了陈平戈那侧的声响:
“你在路上步行?听着还没出门吧?祖宗我求求你打车快过来好吗?今晚我妈生日,我们母子俩等你大半天,蛋糕都快化了!”
“这样吧,你打车过来,”沈丰快准狠地解决了问题,“车费我报销。”
“好嘞,老板。”
陈平戈挂了电话,下楼,站在路边,开始朝开来的的士招手。
沈丰现在的身份,是陈平戈的“男友”——明面上的。
明面之下,他们两人不牵手、不约会、吃顿饭要AA、只把对方当兄弟,默契地联合起来,应付都市大龄青年,被催婚催育的现实。
沈丰帮陈平戈父母安排旅游、装空调、修水表,给陈平戈爸爸送烟送酒陪蒸桑拿,陪陈平戈妈妈做医美逛商场,十足十的完美准女婿。
陈平戈为沈丰家找保姆、跑装修、担任沈丰商务应酬的女伴、陪沈丰妈妈,做饭跳广场舞购物看医生陪聊陪吃陪玩,绝对的模范准儿媳妇。
两人合作愉快,就这样把双方亲友,忽悠了一年多,换来了一年多,不被催婚的耳根清静。
沈丰是哥哥陈黎,在生意场上认识的朋友,然后被陈黎,强势地撮合他和陈平戈相亲。
陈平戈第一次跟沈丰见面,两人就随便地约在了,沈丰公司后面的烧烤摊。
沈丰那晚,迟到了半个钟,陈平戈一个人快吃饱了,他才到。
沈丰一**坐在陈平戈对面,用朴实无华的脸,对她绽放了一个淳朴的大笑脸。
然后伸手脱了皮鞋,扯开了衬衫上的领带,第一句话就是征求陈平戈,他可不可以脱掉袜子,把一只脚放到凳子上……没有脚臭,保证不熏到她。
然后沈丰挥手,让服务员上一打冰啤,开始拿起桌上的点餐单,当扇子,呼啦啦地扇风。
一边自来熟地跟陈平戈抱怨,说他今天,被他的副手孟阳孟大经理,抓去了时装店,被迫穿成这副人模狗样的样子,去见投资人……
短短的几分钟,沈丰把一个爆发的土老板的形象,表现得活灵活现。
他不说,陈平戈都没意会到,他原来居然是开大数据分析公司的,随手在写字楼,抓过来一个穿格子衫的程序员,形象都比他洋气。
沈丰问:
“陈黎说你曾经给人当过翻译,你肯定见过很多外国创业者咯,我们这种互联网创业公司的老总,难道不都是很接地气的吗,像那什么乔布斯扎克伯格,一件T恤牛仔裤穿四季!”
陈平戈:“……至少他们上班**拖鞋啊。”
沈丰羞涩地笑了,“我那拖鞋还是沃尔玛买的呢,高级货,一双要30块。”
陈平戈:“哦,我听陈黎说过,还是夹趾的呢,他说你换件花衬衫,带条金链,就可以直接去沙滩度假了。”
陈平戈赞赏他:“我挺欣赏你大冬天,穿双黑袜子配拖鞋上班的品味的,我一直想这么穿,就是没勇气。”
沈丰拿了个鸡翅啃着,“我今天会来见你,是觉得你,跟我应该是同类。”
陈平戈从他手底抢了串烤五花肉,问是因为我们对拖鞋的口味,一致吗。
“我们都是被前任,耽误的人。”沈丰说。
沈丰笑了,“怎么,陈黎没告诉你?”
告诉个屁。
他还忽悠她,沈丰长得像吴彦祖呢。
“你这种没什么,”陈平戈安慰他,“不过只是对前女友,恋恋不忘而已,不过到现在,还保留着前女友的联系方式、偶尔还会被她骗个几万块,买包而已。”
陈平戈已经习惯了,给她介绍相亲的人,用尽种种手段,骗她去相亲,大费周章粉饰华丽的那一面,把卑鄙猥琐的那一面,都隐藏掉。
25岁前还好,25岁后只要性别男的,都可以塞给她。
亲戚介绍过家暴离婚的、甚至蹲过监狱最近刚出来的。
她感觉自己,像是经历过超市大打折之后,依旧被剩下来的水果,等不到天亮就要腐烂了。
——眼光不要太高,你要正确定义自己。
——男人都这样,再过几年,连这种货色都没有了。
——不要怪我们,怪你自己不优秀。我们给你介绍怎样的,就代表你在我们眼里,只是这样的人而已。
跟沈丰的这场相亲,风味异于寻常。
坐下来,不聊自己,不交代家底,不问工资多少,有没有买车买房,未来生几个孩子的打算,就谈前女友,跟前男友。
“陈黎怎么在你面前,介绍我?”陈平戈问。
沈丰:“就说你被超级富二代前任,耽误了一生。”
陈平戈垂眼,笑了,“那是,现在都没人拿钱砸我了,失落。”
沈丰咕噜噜地喝下了一杯啤酒后,擦了擦嘴。
“我一直想找到那种妻子,可以对着尽情缅怀前女友,又不会被被她骂的人。”
“有些事情,只有我们这些执念深重的人,才懂。”
他说,“明明知道应该放弃,人都结婚了,还扒着不放,这样的行为,就像个**,但就是控制不了,一直喜欢她。”
“我现在连喝醉酒,说一句,我还忘不了她——也不行。因为会被身边的亲朋好友,揪着领子骂。”
“可我的确就是,还爱着她。从此以后,无法再像喜欢她那样,喜欢别人了,无论遇到谁,都会拿来跟她比较。”
沈丰有些自嘲地苦笑,“可能我前女友比较漂亮吧。”
“她是系花。”
“我男朋友厉害一点,”陈平戈喝了一口酒,“当年是校草呢。”
“虽然我现在在社会上,也遇到过,比她漂亮的人……”
“我比你惨,”陈平戈截断他的话,“我再也遇不到,比他更好看的男人了。”
陈平戈吧唧着嘴,像在回味着什么绝世美味:“啧,那气质,那脸,那身段……”
沈丰对他们的相亲活动,进入了前任容貌攀比环节,感到不满。
“真的假的,世界上这么多男人,我就不相信了,能比那些男明星小鲜肉好看吗?有照片吗,秀出来呗。”
“照片全删了,我到现在,还没办法回头看他。”陈平戈笑着摆摆手。
“那我坚强点,我皮夹里,就放着她的照片。”
陈平戈对他抱拳,“这一局算我输了。”
沈丰拍了下大腿,做了简明扼要的总结,“所以谈恋爱,还是不能找太好的!”
“就像炼乳牛奶一样。”陈平戈说。
沈丰用嘴咬开了瓶盖,给自己跟陈平戈的杯子,把啤酒满上,“什么东西?”
“我小时候,第一次见到我外婆,我外婆,递给我喝的自兑饮料。”陈平戈笑着说。
那还是她很小很小时候的事情。
妈妈自从跟爸爸,从家里私奔出来,逃到另一个城市生活后,家里就跟她断绝了关系。
陈平戈大概四岁的时候,妈妈才带她回老家,见外公外婆。
爸爸妈妈带着她,不自在地走进外公外婆家,外公外婆生硬地接待。
那种凝固般的深陷沼泽地的气氛,她现在还记得。
年幼的她成为了缓和气氛的工具:平平叫外公叫外婆、平平让外婆抱抱、平平表演下唱儿歌……
外婆带着笑容走过来,递给了她一个热乎乎的奶瓶,说:喝喝看,这是热牛奶。
陈平戈在此之前没喝过牛奶,因为妈妈固执地认为,牛奶性寒对小孩子胃不好,只给她喝羊奶。
她接过来喝了一口,甜丝丝的,暖和的,比总有一股羊骚味的羊奶,好喝多了。
小孩子是很容易取悦的,所以她笑开了,抱着小奶瓶不松手。
妈妈在奶奶转身走开后,对她说:别太高兴,因为你爸爸赚到钱了,所以她才认你。
虽然这样刻薄地说,但妈妈的脸上,有难得的高兴的表情,就像午后,照进老屋子的阳光一样,暖暖的。
陈平戈跟爸爸妈妈回家后,第二天就央求着给买牛奶喝。
妈妈买了,陈平戈就着吸管喝了一口,就扁起了嘴:这个带着奶腥味,像白开水一样的东西,根本就不是牛奶!
妈妈说:你以为她真给你牛奶喝,好东西,你外婆,要留给她孙子喝的,她给你的那个,是用便宜货炼乳兑水的。
陈平戈后来也买过甜牛奶,也买过炼乳去兑水,就是无论怎么弄,都没有那个味道了。
可能那个味道,只是她臆想中的味道吧。
只是因为那个氛围不错,有人对待她很好,妈妈很高兴,阳光很灿烂,所以那杯交到她手中的水,也很好喝。
把小奶瓶,挡在眼前的午后的阳光下,乳白色的液体,像浑浊的水晶,不一定完美,但一定最特别。
可能有时候,感情,只是一杯天时地利人和的炼奶掺水。
廉价的,过时的,不值得的,但不妨碍,主观地认为它,是独一无二的。
网友冰山蝶雨点评:甩了男神十年后这是我看的最好看的一本小说,看得我的心也跟着痛。很虐,但结局很好。
网友宝石般的笑容点评:看了甩了男神十年后这本书后,感觉作者佚名的功力不错,文笔细腻的,不管是从文笔,文章的结构,人物的描写。把每个人都写的有血有肉。这本书给我们的正能量是不容底估的。喜欢这本书。强烈向各位读者推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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