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角叫宋嫣嫣周时礼的小说叫做《他死在了我们认识的第十六年》,本小说的作者是七星月所编写的现代言情类小说,情节引人入胜,非常推荐。主要讲的是:他死在了我们认识的第十六年,我抱着他冰冷的尸体,激动得热泪盈眶,十六年,我等了整整十六年啊,终于,我们是同类了.........
第一章
初见周时礼是在大马路上,
我鲜血淋漓的衣衫和被车撞飞后碾压过的残躯,将他吓了一大跳,
没错,我是车祸当事人,而他,是那个肇事者。
他满目惊恐地来到我身边,双手颤抖得连拿手机打120都拿不稳,要不是我灵魂刚脱体,还虚得很,我真想蹦上去给他一个大比兜,「哥们儿,人都已经噶了,这120还有必要打吗?直接拉火葬场吧,费用我出。」
我不怨他,甚至还有几分感谢他让我得到解脱。
没想到吧,我是自杀的。
我出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。
初三那年父母离异,将我判给了我妈。
法院判决书下来那天,爸妈在法庭上吵得不可开交,谁都想抢弟弟的抚养权,他们都嫌弃我是个累赘,可弟弟只有一个,我还是未成年必须得有人管。
我妈带我回了乡下老家,将我扔给外婆后就离开了。
那是我人生中最幸福的一年,一年后外婆突发心梗去世,在她的葬礼上,我妈一滴眼泪都没流,看我的眼神甚至带了几分厌恶。
她说:「就是你这个害人精,克得老娘没了臻儿不说,现在还克死了你外婆。」
我哭着解释:「外婆不是我克死的,妈,你让外婆回来,我走还不成吗?」
后来我还是跟我妈回了城里,那个她现任老公的家里,我妈让我喊他「梁叔」。
梁叔是个四十岁的中年男人,地中海,啤酒肚,抽烟喝酒满口黄牙,据说以前是混赌-场的,后来输了钱就换了活计卖猪肉,但还是经常赌钱。
他脾气不好,一言不合就对我拳脚相加,我妈都只是冷冷的看着:「打死活该,谁让她不听话。」
为了完成学业,我一直忍让,等毕业就好了,毕业我就离开。
直到有一次,他趁我妈不在家的时候将我拉进小黑屋,要对我做一些奇怪的事情,那年我高一,对男女之事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,我拼命反抗,被打得浑身是血趁他打累了歇气的空挡逃了出来。
我给我妈打电话,她却说:「打你就不会忍忍吗?你现在走,走了就别回来,也别跟人说我是你妈。」
我哭着去找我爸要生活费,他从门缝里扔给我一件破旧的棉服。
「嫣嫣,不是爸不帮你,我们养你弟弟已经够辛苦了,你阿姨又刚怀孕,实在没那么多钱,这衣服你拿去穿,不用还回来了。」
透过门缝,我看到客厅桌子上摆满的新玩具和新款球鞋,穿着那件沾满狗毛的棉服,转身离开了。
南方的冬天零下五度,我浑身是血的站在街边,生平第一次,有些后悔来到这个世上。
高一辍学,当服务员,进厂,干工地,被骗进传销又逃出来......
为了活下去,我像是过完了别人几辈子才能经历的人生。
但这些都没有关系,没能打倒我的终成了我前进路上的垫脚石。
我有了自己的公司,经营状态还不错,我终于不用为了下一顿有没有饭吃而发愁,还有了一个只属于自己的房子。
就在我庆幸我终于可以活在阳光下的时候,老天却像搓麻将一样,非要将我海底捞。
我生病了,胃癌,晚期,已经扩散到别的部位,我彻底没救了。
我曾经想过很多种死法,最后选择了最简单的一种——车祸。
我想,在外力人为之下,至少我死的时候身边不是只有我一个人,至少,还有个杀人凶手陪着我。
周时礼,就是那个人。
120的警铃声一路响到医院,又转到了火葬场。
我妈作为唯一指定监护人,不得不过来认领我的尸体。
周时礼全程紧跟着,紧抿的薄唇看着不像是恐惧,倒像是有几分心疼。
我就飘在他头顶,敲木鱼一样敲着他脑袋:「哥们,死的是我,你心疼个什么劲?」
他从兜里摸出一张银行卡递给我妈:「这......这场车祸我全责,我知道您失去女儿很心痛,但我还是想尽量弥补,这卡里有五万,是我全部积蓄了,如果您要报警我也会配合,我不逃。」
「看你年纪轻轻,估计还没毕业吧?」
周时礼愣了一下,点头。
「我女儿今年才二十五岁,你知道养个女儿到二十五岁有多不容易吗?五万块钱就想打发我?告诉你家里人,再加二十万,否则今天这事没完!」
我飘在空中,灵魂被气成个球。
我知道我妈爱钱,但没想到她爱钱能爱到脸都不要。
以前知道我有钱之后,她总是隔三差五问我要钱,现在我只剩一具冷冰冰的尸体了,居然还想从我尸体上捞一把。
敛尸财,也不怕折寿!
周时礼却沉默着点点头,「您放心,我一定尽快将钱打给您。」
看他的鹌鹑样,我更气了。
早知道找个凶神恶煞一点的司机撞死了。
我妈收了银行卡直接离开了火葬场,连我的骨灰都没要。
周时礼在身后叫住她,她只是摆摆手:「死都死了还能咋地,你想要你就收着吧,别忘了打钱就行。」
最后,我的骨灰被装在一个小罐子里,是周时礼带我回的家。
我不知道为什么在死后我没能离开这个让我讨厌的世界,还以阿飘的形式留了下来,留在了周时礼身边。
可能他是唯一一个给我收尸的人的原因。
周时礼将我的骨灰放在客厅的供台上,我觉得有些搞笑,一个车祸肇事者,将受害人的骨灰带回家供着,多多少少有些邪性。
接下来的一周,我发现我不能离开他太远,不然灵魂就火烧一般炙烤我。
虽然死后我感觉不到疼痛,但看着自己的身体被烧得乌漆嘛黑煤炭一样,我还是难以忍受。
好在,做阿飘的日子并不无聊,因为有周时礼,我可以以他的生活为消遣打发时间。
周时礼研究生读的是空间物理学专业,有一个交往了一年的女朋友,两人是大学同学,现在被分到了同一个研究所。
那女孩儿我只见过一次,鹅蛋脸,齐刘海,大大的眼睛,长得还挺好看,她气喘吁吁出现在周时礼家门口的时候,我正以一种诡异的姿势做着广播体操。
「你怎么来了?」周时礼拿着扫帚从卧室出来。
「听说你出车祸,将人给撞了,你没事吧?」
「我没事,就是创业资金当赔款赔给人家了,不好意思啊,让你跑一趟。」
那女孩愣了愣,眼眶瞬间就红了:「周时礼,你当我是你什么人?你出事了,知道我担心,为什么连个电话都不肯给我打?」
周时礼有些手足无措,想上去安慰她被她一把甩开。
「你是不是还忘不了她?」
等来的,是周时礼低头的沉默。
「好,我知道了。」
我拿着薯片飘在电视机的柜台上看戏,调侃着:「没看出来啊周时礼,你还脚踏两条船?」
「我没有。」
这一声回答,吓得我差点从电视机上摔下来。
他刚刚,是在跟我说话么?
惊魂未定中,周时礼已经拿着扫帚回了卧室。
不对,难不成他真能听见我说话?
为了验证这个猜想,我当晚趁他睡着偷溜进了他的卧室,其实从跟着周时礼回家以来,我一直克己本分,毕竟男女有别,虽然做了阿飘,但我也是一只有道德标杆的好阿飘!
「周时礼,你睡了吗?」
我飘到他床头,月光下,他安恬的睡颜让我不由有几分失神。
这男人长得也太好看了......白-皙的皮肤,羽睫微颤,我没忍住,顺手拔了一根......
「嫣嫣,别闹......」
我吓得直接弹飞到天花板上,他果然能听见我说话,他一直都知道我的存在,不对,他怎么知道我叫嫣嫣?
哦,我忘了,他那个小女朋友,叫徐烟。
我失落地正想飘出卧室,周时礼醒了:「把我吵醒就准备开溜?姐姐,这不像你的作风啊?」
「你叫我什么?」我惊诧地飘回他身边。
「姐姐啊,我看了你的身份证,你比我大,不叫姐姐叫什么?」
好家伙,我直呼好家伙!
我也不想被钓啊,可是,可是......他竟然叫我姐姐诶,试问哪个女人能拒绝一个妙龄男子叫自己姐姐呢?
「你什么时候发现我存在的?」我疑心不减。
「从带你回来那一刻。」
像是想到什么,他翻身坐起,解释道:「我看你无家可归,阿姨也不要你,所以就带你回来了,我考察过你,界限分明,不是什么恶鬼,就当是多了个合租室友了。」
他说得没错,虽然我成了阿飘,但在家我们向来泾渭分明,他的私人领域我很少踏足,不该看的东西我是绝对不会看的。
「既然这样,那我还要多谢你咯?杀人诛心的司机师傅。」
「其实一开始也挺害怕的,」
「怕什么?怕我为了报复,吃了你啊?」
我将身体变大,整个笼罩在他头顶,想吓唬他。
「不是,只是我从来没养过鬼,不知道鬼一般爱吃什么,现在看来,你也挺好养的,哈哈。」
爽朗的笑声回荡在空寂的暗夜,我有几分失神,他是唯一一个关心我爱吃什么的人。
就如此,我和周时礼成了看不见的合租室友,我住在他的房子里,每天在天亮之前会给他准备好早餐,当是交房租了。
直到一个月后,
周时礼的小女朋友杀上了门,反手打翻了我的骨灰盒。
网友零下72度的凄凉唯美点评:[作者作者]的书就是挖坑,让人心庠庠的,然后一直追看,比较贴近生活,感情描写得很感人,文采真的很好!
网友爱的华尔兹点评:我超级喜欢七星月大大的这本书,文笔超好,写的也超好,支持默雅大大。七星月大大加油!我还想看到你更好的作品。么么哒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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