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人公叫林初一林永新的小说叫《重生农家:京城画风都被她带歪了》,本小说的作者是昨夜的茶最新写的一本古代言情类小说,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,文笔极佳,实力推荐。小说精彩段落试读:林家村山脚下,四间破败的老房子分外扎眼。在落霞与孤雁齐飞,苞米共长天一色的景致下。林初一双手拄着下巴,坐在门栏上目光呆滞的看着山下道路的尽头。她饿了,马老太下地前将厨房门上了锁。...
林家村山脚下,四间破败的老房子分外扎眼。
在落霞与孤雁齐飞,苞米共长天一色的景致下。林初一双手拄着下巴,坐在门栏上目光呆滞的看着山下道路的尽头。
她饿了,马老太下地前将厨房门上了锁。
临走时只给她留了一个鸡蛋,两个拳头大的糙面馍馍。
一个早上吃,一个留着中午吃,鸡蛋是给她补充营养的。
林初一从袖中将那枚鸡蛋拿出来在眼前晃了晃,随即叹了口气又重新塞了回去。
她可怜的弟弟哎,还是给他留着吧。
日落西山,她伸了伸脖子,路的尽头出现一道人影。
第一个踩着余晖回来的,竟是在镇上做工的大伯,林永茂。
一个继老林家二房的老爷子走后,第二个能不动声色的将家里老太太气到跳脚的人。
谈不上自私,就是随了老爷子的重男轻女的思想,又因为是老大,被老爷子洗脑的时间最长。
跟老爷子一样,好东西永远都想着老林家大房那边,属于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典型。
林永茂走到门口,伸头往里看了一眼,“初一啊,你奶他们还没回来呢?”
林初一木木的点头,然后眼睁睁的看着林永茂又离开了。
“那我去你大爷爷那边看看。”
走动间,她看到林永茂腰间鼓鼓囊囊一块。不知道揣了什么东西,林初一猜测大概是烟袋。
前些天她听到周氏来念叨过一句,大爷爷的烟叶抽完了。
那玩意贵,他舍不得买。
然后,她大伯就惦记上了。
其实她也怀疑过,她这个便宜大伯是不是小时候抱错了,不能是大房那边的孩子吧。
第二个回来的是林永新,她年仅十八还在书院苦读的四叔。
林初一眯了眯眼,嘴角微微上扬,这个能给她带吃的。
果然,林永新远远的看到林初一在门前坐着,冲她招了招手。
待人走近了,从袖中拿出一个小油纸包递了过去。
“饿了吧初一,快吃点垫垫。”
林初一打开一看,瞬间露出个大大的笑容,竟然是肉包子。
所以说林初一还挺喜欢这个四叔的,不古板,能变通。
脑子也没有读圣贤书读坏了,虽然是个秀才,却能放下面子去书阁抄书,以补贴家用。
“谢谢四叔。”林初一也不客气,张嘴使劲咬了一大口。
两腮鼓动,像只小仓鼠般美美的咀嚼。
“你奶他们还没回来?”
林初一点头,顿了一会儿道。
“翠儿姐说会晚些。”
林永新“嗯”了一声,牵着她进了院子。
“我就不去地里了,我们去做饭。”
“厨房的门被奶奶锁上了。”
林永新一顿,扫了眼空了的水缸。
“那我去打点水,你在院子里坐会儿,不要乱跑。”
林初一咬着包子,顺着林永新的眼神,乖乖坐到了院中的石凳上。
林永新提着水桶出门了,院子里又安静了下来。
没多大一会儿,一黄一黑两只狗从后门处晃了过来。
大概是闻到肉包子的香味,围着林初一呜呜乱转。
林初一眼睛一扫,两只狗立马老实了,耷拉着脑袋一左一右的坐在她身边。
林初一拿手戳了戳黑狗的脑袋,不禁感慨这家伙长得真快,坐着都比大黄高了。
当初大黄将它带回来时,老太太还跟大房的大伯奶吵了一架。
大伯奶家有一条衙门退下来的大狼狗,那段时间刚好生了一窝崽。
无意间看到大黄带回来只黑狗,直嚷嚷说是她们家的。
说是名字都起好了,叫小黑。
不过她家的狗崽子没有纯黑的,月份也对不上,这事就不了了之了。
后来老太太看着闹心,给起了个名字叫大白。
但家里人都不知道的是,这货,它其实是只狼。
还是只狼格变异的,至少林初一活了两世,都没见过一顿能生啃三颗大白菜的狼。
狼行千里吃肉,狗行千里吃屎。
他们家这两只吃白菜,吃萝卜,吃豆角。
吃一切能吃的菜类,且,不论生熟。
当然,嚯嚯的都是别人家的,老太太也不说什么。
也可能是这两只聪明,知道要是敢咬自己家的菜,下一顿,他们可能就会出现在饭桌上。
包子不算大,林初一几口便吃完了,看着手里剩下的油纸包,叹了口气。
她啊,上一世虽然跟着老头隐匿深山老林,却从来没挨过饿,最起码一天三顿饭,有两顿是有肉的。
后来过了金丹期,一闭关就是三五年,也没感觉到多饿。
更是常常在老头闭关感悟时,溜下山去,在五彩斑斓的大城市里肆意穿梭,虽然,回去后就会挨顿揍。
再后来老头飞升,诺大的深山老林只剩下她自己一个人,让她感觉到了孤单。
可能那时候她的心境就出现了问题,她开始急于修行,想要去找那个世上唯一的亲人。
借助老头留下的东西,她快速的达到了元婴,初期,中期,大圆满,最后,被雷劈死在化神期。
水桶粗的十二道天雷滚滚落下,身死道消。
她其实都不知道自己的魂魄为什么没有散,还飘到了这个空架的时空,进入了一个年仅三岁的小豆芽身体里。
记得来时,这小丫头魂魄已经离去了,所以她算不上是夺舍。
实际上她当时魂魄受损,根本没有能力去夺舍一具身体。
可就是那么巧,她与这具身体诡异的契合,似乎这原本就是她的身体一般。
神魂受损不是一朝一夕能恢复的,刚好这丫头当时突然大病了一场,是被送镇上医馆的途中没的命。
她接管这具身子时,郎中说她高烧不退,可能会烧到脑子。
后果嘛,不用多说,可能会傻。
这也是这具身子和林永新的渊源,当时十三岁的林永新下场考试。
老太太亲自陪考,且将家里所有的积蓄都带走了。
以至于原本就体弱多病的原主耽误了最佳的治疗时间。
为此,老太太也是愧疚不已,虽然她嘴上不说,但五年了,林初一从未干过家里的活。
吃食上,她和家里的小子一样,大人能吃饱她就能吃饱。
要知道大房的翠儿姐,六岁就跟着刘氏上山挖野菜了。
老太太的口头禅,家里不养闲人。
网友第七度阳光点评:重生农家:京城画风都被她带歪了这部小说真的很好看,故事情节很感人;强烈推荐
网友空叹花语意点评:重生农家:京城画风都被她带歪了是很不错的小说,故事情节生动曲折却不落俗套。感情描写细腻却不啰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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