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角叫上官厉上官曜的小说叫《离别百合》,本小说的作者是佚名创作的现代言情类小说,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,文笔极佳,实力推荐。小说精彩段落试读:太爷爷和爷爷都太死板了,将一句「君要臣死,臣不得不死」写在了族规上。上官家都被迫害成什么样了,他们还在那里守着一本破族规等死。我爹可算后起之秀,野心极大,他看着云帝坐着龙辇过街,受万人跪拜,顿时起了雄心。......
我们上官家,世代臣服于云家,祖辈们甘愿为人臣,不求上进,说得好听点是忠心,说得实在点,就是没出息。
云国开国皇帝和我上官家祖宗是结拜兄弟,当年共同起义,在旧朝贵族首领的见证下,立了盟约书,谁先攻进燕都,谁就称王,成为天下之主。
明明是我上官一族先攻破的,可最后却被云族给捡了便宜。
上官家祖宗仁慈,重情重义,不愿意与兄弟刀剑相向,便甘愿退让,做了臣子。
自古以来,哪个开国皇帝会放过功高盖主的功臣,云帝也不例外。
云国皇室三代以来,一直将上官家视作眼中钉,企图架空上官家,好一举歼灭。
太爷爷和爷爷都太死板了,将一句「君要臣死,臣不得不死」写在了族规上。
上官家都被迫害成什么样了,他们还在那里守着一本破族规等死。
我爹可算后起之秀,野心极大,他看着云帝坐着龙辇过街,受万人跪拜,顿时起了雄心。
「我必取而代之。」
他胆子极大,刚继承家主之位,便烧了族规。
太爷爷被气死,爷爷被囚禁。
其他叔叔伯伯闻风而逃,甚至要去告发。
我自告奋勇,连夜斩杀了所有心怀异心的族人。
自此,我爹地位稳固。
所谓聪明不过三代,皇帝也是如此,云氏第三代皇帝还凑合,第四代皇帝,实在太笨了。
我爹最擅攻心,尤其是攻帝王心。
皇帝被他哄得团团转,成功把他培养成了百姓口中的暴君,让他失去了民心。
我爹是皇帝眼中的「忠臣」,也是其他「忠臣」眼里的「奸臣」。
所谓忠言逆耳,所以我爹从来不说让皇帝耳朵不舒服的话。
皇帝心情不好,我爹便趴在地上学狗叫,吐着舌头逗皇帝开心。
琅寰宴上,皇帝让我爹给所有人表演狗熊,我爹欣然答应,自那以后,我爹被百官嘲笑,被清流唾骂。
皇帝看我爹这么听话,便对他甚是喜爱。
皇帝想要美女,我爹便拿着圣旨,奉旨去民间征秀女,就算是有了孩子的妇女,只要长得好看,他也收了。
皇帝想要去游玩,他便在民间大肆修建行宫,劳民伤财。
皇帝想要修仙,他便把道观里的道士全都抓了,给皇帝炼丹。
每次做事之前,他都会求一道圣旨,然后「奉旨办事」。
怕百姓不信,他还让人把圣旨的内容誊抄下来,贴在各个繁华的路口,让人亲眼去看。
「本官奉旨选秀……」
「陛下说了,行宫三月之内修好……」
「陛下有旨,凡不从者,杀无赦……」
竹子被压弯后的结果只有两个,要么折断,要么反弹。
要是压的力道不够,只有反弹这一个结果。
民怨攒够了,是会反噬的。
我爹化身正义之道,率众人起义。
水可载舟,亦可覆舟。
波涛汹涌的大浪袭来,终于推翻了巨船。
我爹为民出征,背上了以下犯上的罪名。
「一切都是为了百姓,就算背上叛臣弑君的罪名,我也义不容辞。」
我爹一番慷慨陈词,让百姓感动得落泪。
昏君死于父亲剑下,头颅被挂在燕都最高的城楼之上,受百姓唾骂。
诛昏君,伐暴政,百姓呼声高涨。
我爹为他们出征,自然受到了爱戴,拥护他做皇帝的声音也越来越多。
我爹推脱了一番,说前朝旧臣不答应,他还得同他们商榷一下。
他们商量了整整一晚,第二天,旧臣从议事殿出来,各个面色惨白,嘴唇发抖,三呼「万岁。」
自此,我爹的帝位,稳了。
为了了解即将入后宫的燕都贵女们的品性,我特意举办了赏诗会,邀她们参加。
赏诗会举办前夕,母后将我叫到她寝宫,同我谈了一夜的心。
关心我的话没说几句,倒是给我提了许多要求。
她要我选妃时留个心眼,那些心思深的、长得漂亮的、家庭地位高的、爱惹是非的,通通不能要。
我言语之间多有推诿,母后却以云渡山那个孩子来威胁我,我若不听话,她只好将她的「儿子」接回来。
并非我不答应,而是父皇不答应。
母后不喜欢的,父皇偏偏想要。
那些权臣他动不得,可是权臣之间可以互相斗,而女人,便是能引发斗争的引子。
离开寝宫时,我不由得流下一滴眼泪。
这滴泪擦干后,我便再也不用顾念所谓的母女之情了。
景随安将帕子递给我,淡淡道:「从未见你哭过,想不到你也有眼泪。」
看着随安,我晃了晃神,不知不觉间,他已经长成翩翩少年郎了。
想当初,我从云渡山回来后,总是孤零零一个人,不善与人交际,父皇便买回来一个小男孩,让他陪我读书练功,长大后,他便成了我的贴身侍卫。
那时的他骨瘦如柴,比我矮了一个头,明亮的眸子怯生生地看着我,说他叫景随安,没有爹娘,因为与哥哥走散了,所以才沦落为乞丐。
拉回思绪,我转而对他一笑,「我又不是木头。」
他从怀中拿出一封信交给我,面色凝重道:「云渡山传来消息,几日前,皇后派人接走了他,我们的人半路伏击,失败了。」
我瞥了一眼信,叹道:「该来的躲不掉,母后有意为难我,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。」
5
赏诗会上,燕都名门千金个个打扮得光彩照人,风采都压过了我这个主人家。
景随安跟在我身后,时时告知我她们的名字及家世,我左右逢源,挨个认人。
从廊亭一路走过去,景随安手上的礼物盒子已经快拿不下了。
「臣女路焉棠拜见公主。」
眼前之女倒是奇特,别人都是绮罗加身,珠光宝气,而她却一身青色素衣,连妆也不上,恨不得和婢女们走到一起去。
景随安走近一步,在我耳边小声道:「路焉棠乃兵部尚书之嫡女。」
看似无意争艳,却以别样的方式出彩,此女有点意思。
我虚扶一把,「不必多礼。」
此女举手投足很是端庄,一颦一笑皆入了我的眼,想必父皇也会喜欢的。
我将手腕上的玉镯取下来,拉起她的手,替她戴上,颇为亲昵道:「路小姐生得俊俏,今日打扮得如此素雅,倒是叫其他名门闺秀比了去,这玉镯你戴着甚好,衬得你这双手白皙纤细,人也精神了几分。」
路焉棠浅浅一笑,屈膝谢道:「臣女谢公主赏赐。」
我拍了拍她的手,「路小姐客气了。」
走远后,景随安笑道:「你倒是会算计,那玉镯可是丞相千金送你的,你转手就给了路焉棠,那丞相千金嚣张跋扈,想必路焉棠的日子不好过了。」
我掩唇轻笑:「路焉棠可不是什么善茬,说不好吃亏的还是丞相千金。」
话音刚落,只听远处起了争吵声,我与景随安急忙赶去,只见一个姑娘从廊亭掉进了水里。
我刚要让景随安去救人,谁知他已经窜进了水里。
人救上来时,还好是清醒着的。
网友巴黎只有塔点评:离别百合好看!作者佚名文笔一流,卖点好,行文流畅!更新足,是一本好书!
网友_紫色的梦幻点评:离别百合这本书确实很不错,情节内容是有血有肉的,而不是一味讲故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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