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人公叫南诗诗秦礼的小说叫做《南诗诗秦礼》,这本小说的作者是南诗诗写的一本现代言情类小说,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,文笔极佳,实力推荐。小说精彩段落试读:他见过南诗诗,也知道南诗诗对秦礼的喜欢,但是这姑娘看上去不像是不明事理的人,不至于一哭二闹三上吊。“南诗诗走了,不见了。”秦礼说出这句话时,脑海中又浮现了南诗诗那双湿漉漉的眼睛。以后好像真的再也看不见了。“吓死我了,我还以为是什么事呢,走了就走了呗,你之前不是也一声不响的走了两年吗?”电话那边的南延......
他见过南诗诗,也知道南诗诗对秦礼的喜欢,但是这姑娘看上去不像是不明事理的人,不至于一哭二闹三上吊。
“南诗诗走了,不见了。”
秦礼说出这句话时,脑海中又浮现了南诗诗那双湿漉漉的眼睛。
以后好像真的再也看不见了。
“吓死我了,我还以为是什么事呢,走了就走了呗,你之前不是也一声不响的走了两年吗?”
电话那边的南延松了一口气,可是秦礼却又是一楞。
全世界好像都觉得南诗诗走了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,为什么只有自己如此难受?
良久,秦礼缓缓开口:“这不一样。”
“哪儿不一样?”
听筒里南延的声音逐渐变得戏谑了起来。
“秦礼,你不会是真的喜欢上南诗诗了吧?”
夜幕降临。
月色酒吧。
二楼包厢寂静,不同于那天晚上的热闹,这次只有南延和秦礼两个人坐在沙发上。
澄黄的苏格兰威士忌在玻璃杯中碰撞摇晃,秦礼紧蹙双眉,看上去心情很差。
南延早就习惯自己好友这幅万年冰山脸,端起酒杯喝了一口,这才出声。
“怎么回事?说说。”
他一方面是好奇,有什么事情能够让秦礼郁闷成这样,难道就是因为南诗诗走了?
另一方面是南延也早有预感,他和秦礼从小一起长大,知道秦礼做事向来雷秦风行,再加上又是秦家最小的儿子,也一直是众星捧月的存在。
而南诗诗,一直都独占着秦礼身上的温柔。
即使只有那么一点,可是像南延这种了解他的人都知道,那已经是所有。
就连拒绝南诗诗的方式,秦礼都是大费周章。
可是秦礼并不自知,南延当然也不会提醒。
这种事情向来都是旁观者清当局者迷,就算是提醒了,保不齐受罪的就得是南延。
“她真的走了。”
秦礼却只是这样没头没尾的说了一句。
南延一听就笑了起来,“你就是喜欢上南诗诗了。”
秦礼没有说话,抬手拿起了酒杯一饮而尽,像是默认了南延的话。
包厢内再次陷入了一片寂静,良久,秦礼终于开口。
“那又怎样,现在还能怎么办。”
他忽然想起两年前自己离开的时候,南诗诗站在自己身边说着喜欢。
可是自己却冷漠的拒绝了她,远走国外。
两年来,秦礼偶尔想到南诗诗的确会出神,但是从来没有后悔过。
可是就在现在,心底的悔意几乎快要把他淹没!
“还能怎么办,喜欢就去找她呗,人人都有一张嘴,难不成你准备憋死?”
南延的话恰好是在哪壶不开提哪壶。
秦礼眸色沉了沉,拎起了一旁的外套,转身走出了包厢。
他独自一人回到家中,打开了房间的灯,就看见打开的柜子里是南诗诗之前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。
那时候的南诗诗眼睛里好像是有光一般,每年到了自己的生日都会准时的送上生日礼物。
那些礼物精致,看得出来十分用心。
南诗诗就是这样一个细致体贴的人,可是偏偏是这样一个细致体贴的人,被自己逼走了。
想到这里,秦礼眼眶泛红。
他人生当中第一次尝到后悔的滋味,闭上眼眼前也全都是南诗诗的身影。
良久,秦礼睁开了双眸,缓缓坐起了身子。
他忽然想到了两年前自己离开的时候,南诗诗是不是也和自己现在这样一般难过?
可是刚刚有了这个念头,却又很快的否定了这个想法。
南诗诗只会比他现在更加难过。
那个时候的她满眼都是自己,可是自己却选择了最冷漠的话语拒绝了她,然后消失了两年。
这两年,南诗诗又是怎么过来的呢?
秦礼不敢继续想下去,南诗诗的绝望他但凡触碰到一点,他就会更痛一点。
他拿出手机,拨通了助理的电话。
“帮我找到南诗诗,我要用最快的速度见到她。”
三天后。
秦氏集团。
助理忐忑不安的敲响了秦礼的办公室。
秦礼见来人是助理,放下了手中的工作,缓缓抬眸:“找到没有?”
助理一愣,小心翼翼的摇了摇头。
“还在查。南小姐的具**置现在不能确定……”
闻言,秦礼抬手打断。
他深邃眉眼之中逐渐染上了不耐烦的情绪,声音低沉:“别说废话,直接告诉我大概还需要多少时间,我才能知道南诗诗在哪。”
助理闻言,紧张的声音都在颤抖:“抱歉秦总……”
“出去。”
秦礼不想听助理和自己说南诗诗的下落不明,这只会让他更加烦躁。
他抬手揉了揉眉心,偏头看向了窗外。
天空一片灰沉。
……
另一边,加拿大。
这是南诗诗来到加拿大的第一个星期。
她来到一个陌生的环境,南父南母的别墅坐落在郊区,而南诗诗却想要一个人待一会儿,于是在闹市区租下了一个单身公寓。
加拿大素有枫叶之国的美称,南诗诗想着出来散心,总要找一个足够好看的城市。
好在南父南母也十分支持自己,南诗诗想去哪里都愿意。
她走的足够远,跨越了国界,就像当年的秦礼一样。
南诗诗躺在柔软的沙发上,看着落地窗外的夕阳,莫名感到一阵惬意。
即使自己这段时间还是会不时的响起秦礼,但是那阵酸涩好像也能够被动人晚风吹散那么一些。
偶尔南诗诗也会在辗转反侧的夜里忽然想到,自己的这五年真的结束了吗?
可是下一秒,她的脑海中就会出现秦礼的那双淡漠的双眸,还有一次又一次留给自己毫不犹豫的背影。
说来也好笑,南诗诗没有想到,到了最后,留下背影的人居然会是自己。
想到这里,南诗诗又是一阵神伤。
良久,南诗诗缓缓从沙发里坐起了身,拿好钥匙后走出了家门。
街边风景十分优美,转眼已经到了秋天,枫叶逐渐变红。
南诗诗目不暇接的看着街边的风景,眼看天色渐晚,准备去便利店买些吃的回去。
温哥华向来都是昼夜温差极大,南诗诗刚来没有多久,还没有习惯。
眼看着晚风吹来了些许凉意,南诗诗快步走进了便利店。
便利店里灯光明亮,南诗诗晃悠着,琳琅满目的商品包装各异,她挑挑拣拣,最后居然也选了一大包东西。
她独自一人拿着自己选好了的商品走到了收银台,正打算结账的时候却忽然想起没有带钱包。
在国内的时候习惯了手机支付,没有养成带钱包的习惯。
南诗诗尴尬的站在原地,收银员是一个小哥,耐心的等着南诗诗。
她在身上摸索了一阵,确认了自己不仅没有带钱包,连零钱都没有带之后抬眸对上了收银员的目光,出声询问:“CanIpaybymobilephone?”
收银员摇了摇头:“sorry。”
得知了不能用手机支付,南诗诗更加尴尬。
她只好拿着一大堆生活用品还有零食转身,准备老老实实放回去然后回家拿钱包。
可就在这个时候,身后却忽然传来了一道低沉的男声。
“南诗诗?”
南诗诗一愣,转头看过去,就看见了自己的高中同学林周天。
“南诗诗,真的是你。”
“周天?你怎么在这里!”南诗诗有些惊讶。
林周天笑了笑,先替南诗诗买了单之后拿起了南诗诗手上的大包小包,二人并肩走出了便利店。
南诗诗和林周天在高中毕业之后就没有见过面,此时还能认出来已经算作不错。
那么多年过去,难免生疏,南诗诗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:“我才来没有多久,在国内习惯了手机支付,所以总是忘记带钱包,幸好遇见了你。”
“不过你怎么会在这边?”
林周天闻言,缓缓开口:“我大学就来了这边。”
说完,林周天弯了弯眸:“我也没想到还能遇见你,之前还以为这辈子都见不到你了。”
二人在高中时期的时候是同桌,每天打打闹闹,现在再见面的时候,彼此都已经成熟了不少。
网友蒲公英的四处飘散点评:南诗诗秦礼这书很好看,宏大的世界观,精彩的剧情,媲美天下无双,期待后续。
网友粉色纽扣点评:南诗诗秦礼这部小说还是可以的,很强势,毕竟是小说,开心就好,没必要纠结一些剧情一些情节,有的地方也挺感人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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